全球互联网治理新型体系构筑

全球互联网治理新型体系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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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主席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遵循的四项原则,为未来全球互联网发展和治理提供了重要遵循。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其目标是构建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在此过程中,中国应发挥更大作用。

  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步入信息文明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变化,对人类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文明进步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互联网联通全球,使全世界日益紧密地结成命运共同体,世界正在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在这个“鸡犬之声相闻”的地球村中,需要构建科学、合理、平衡、有效的治理体系,实现成员间共建、共享、共治和共赢。

  互联网发展极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普及率、信息鸿沟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比较大差距。最新发布的2015互联网趋势报告数据显示,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五个国家分别为英国、日本、美国、德国和法国,平均普及率为85.2%。而互联网普及率最低的五个国家分别为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阿尔及利亚和苏丹,平均普及率仅为14.8%。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下,世界南北之间信息文明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不断拉大。

  互联网治理规则不健全。西方发达国家在主导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时,大多否认互联网的主权和疆界限制,一些认为空间治理规则应体现完全自由放任和纯市场导向,有些甚至认为互联网是“法外之地”,不受主权国家法治制约。同时,少数国家以自身信息技术优势和对规则的既定主导权大搞网络霸权,利用互联网干涉他国内政,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由此可见,现有全球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并未反映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

  互联网治理秩序不合理。近年来,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互联网发展迅速,但互联网治理秩序依然由少数发达国家主导和把持,个别国家在互联网空间依旧充当世界警察的角色。以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为例,该机构负责管理的世界根逻辑域名服务器13台,其中有10台在美国,2台在欧洲,1台在日本。全球互联网治理现存秩序并未体现世界各国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持续变迁水平。与此同时,全球互联网治理遭遇严峻挑战,全球范围内侵犯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活动等成为全世界公害。

  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以构建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为目标,其中包含主体、原则、规则和制度体系、价值和目标这四个关键要素。

  扩大全球互联网治理主体参与。正如习所指出的,互联网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互联网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国际互联网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公司、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的主体应是多元的,由多主体参与取代一方或少数几方主导。

  坚持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根本原则。习主席提出的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四项根本原则,为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尊重网络主权是基本前提,促进开放合作是基本路径,维护和平安全和构建良好秩序是基本目标。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应在此四项原则框架内进行构建。

  革新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和制度体系。革新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和制度体系是构建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的关键,需要各国在加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凝聚共识,通过多层次平台有效管控分歧,以完善互联网空间对话协商机制为基础,一同研究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公正合理,更平衡地反映包括新兴市场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意愿和利益。

  明确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价值与目标。全球互联网治理的价值理念应是各治理主体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互联网空间,体现互联网空间治理的价值与路径相统一;其目标在于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体现主权平等与共享共治相结合。

  2015年12月18日,浙江乌镇,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桐乡乌镇闭幕。闭幕式上,中外嘉宾济济一堂。供图/CFP

  中国正从互联网大国向互联网强国迈进。目前,中国有6.88亿网民和6.2亿手机用户,网民规模和手机用户数占据全球首位。全球网络公司10强中中国占了4家,2014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约为2.8万亿元,居全球首位。中国正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推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互联网正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深层次地融合。能预见,中国互联网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长足的发展势头,更丰硕的发展成果。

  中国在实现互联网大发展的同时,始终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做出努力。2011年9月,中国、俄罗斯等国共同起草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强调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本国信息和互联网空间及关键信息和网络基础设施免受威胁、干扰和攻击破坏;建立多边、透明和民主的互联网国际管理机制;充分尊重在遵守各国法律前提下信息和互联网空间的权利和自由;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信息和网络技术;合作打击网络犯罪等。

  2012年9月,新兴国家互联网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俄罗斯、巴西、南非等国代表出席了会议,表达了新兴国家在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共同参与全球互联网空间治理的意愿与呼声。

  2014年11月,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召开,为中国与世界相互连通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搭建平台。

  2015年12月,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乌镇召开,多名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大会,中国国家主席习在大会上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的四项原则,并表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加强对话,推进变革,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公正合理。习的讲话,展现了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应积极主动承担互联网大国的使命,在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全球互联网新型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文/陶元浩:中央党校党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