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数字版权分销及数字内容提供行业细致划分领域发展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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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数字版权分销及数字内容提供行业细致划分领域发展现状分析

  • 产品概述

  报告发布方: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全球及中国数字版权分销行业专项调研及投资规划指导可行性预测报告(2024版)》

  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全称:中金企信(北京)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国家统计局涉外调查许可单位&AAA企业信用认证机构,致力于“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市场占有率认证&证明、行业研究报告、市场调研、投资价值评估预测、数据分析、项目可行性&商业计划书等全套解决方案”的专业咨询顾问机构。截止2023年中金企信国际咨询累计完成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认证&证明项目3200+例,专精特新&小巨人认证&单项冠军证明项目2900+例,行业地位&品牌认证&服务项目2000+例,销售排名&领先认证&证明项目1500+例),为2.3万+不相同的领域公司可以提供专业、权威的全套解决方案三方认证服务。

  《2024-2030中国数字内容提供行业市场供需、竞争格局、投资策略分析报告》

  《2024-2030全球与中国移动端视频市场规模调研报告(产业链、市场占有率、主要厂商及区域分析)》

  (1)视频节目出品方/制作方:境内外视频节目出品方/制作方负责进行电影、电视剧、动漫等视频内容的投资和制作。对于境内视频节目的制作方/出品方,拍摄完成视频后将送交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并由有关部门根据《电视剧管理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和《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对视频进行内容审查,审查过程中制作方/出品方将根据主管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视频进行相应调整,审核检查通过后制作方/出品方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等相关许可。

  (2)数字版权分销商及数字内容提供商:视频内容制作并经过审查后可进行发行。数字版权分销商及数字内容提供商从视频节目出品方处购买相应的视频节目版权,数字版权分销商进行整合推介后将数字版权出售给视频节目播放渠道;数字内容提供商则不出售版权,通过在特定节目专区内提供视频内容与节目播放渠道合作并获取分成收入。数字版权分销商及数字内容提供商是链接上游视频节目出品方和下游媒体渠道的重要枢纽,其通过向上游众多内容出品方购买不一样的数字版权,以形成内容资源库,并根据下游客户的具体特点及需求,对数字版权资源进行整合以出售给下游媒体渠道,完成视频内容从制作完成到触达受众的关键步骤。

  (3)媒体播放渠道:媒体播放渠道是产业链中视频内容到达受众前的最后环节。传统媒体播放渠道最重要的包含电影院、电视台等,随着网络的普及,包括互联网视频网站、IPTV、OTTTV、移动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播放渠道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

  (4)互联网视频用户情况:随着网络视频的普及,国内网络视频用户数持续扩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31亿,占网民整体规模的96.5%,用户规模较2018年末增长42.18%。

  (5)互联网版权产业市场规模:依照国家版权局于2023年12月5日公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1)》,2021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14,009.60亿元,同比增长18.3%,2016年至2021年期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2.86%。其中,2021年中国网络长视频市场规模达1,370.8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4.5%,相比2016年的641.5亿,市场规模翻番增长。用户规模达8.7亿人,相比2016年增长60%。互联网视频市场呈现迅速增加的发展的新趋势,为数字版权分销及数字内容提供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6)电视端数字内容提供业务市场规模:和传统电视媒体相比,IPTV、OTTTV等新媒体拥有更丰富的内容资源和可选择性,点播、回放等互动性功能促进了观众对电视节目的多元化需求。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数据,近年来我国IPTV及OTTTV发展迅速,2018年至2021年间,我国IPTV、OTTTV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1年末,我国IPTV用户数超3亿,OTTTV用户达10.83亿,分别同比增长10.79%和13.40%。

  2022年,广播电视机构通过IPTV、OTTTV业务取得的收入持续增加,IPTV平台分成收入达169.79亿元,同比增长4.96%,OTTTV集成服务业务收入达87.15亿元,同比增长11.70%。电视端数字内容提供市场预计将继续稳定增长。

  (7)移动端视频市场规模:近年来,我国移动端视频用户规模逐步扩大,且移动端网络视频日均观看时长也持续增加。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10.65亿,在网络视频收看终端设备数量中排在首位,而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3)》,2022年我国移动端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12亿,市场规模达2,928.3亿元,使用时长和使用率持续提升。

  1)下游平台对优质数字版权的需求预测持续增加,为新媒体数字版权分销和数字内容提供业务提供广阔空间:近年来,我国网民规模及互联网普及率稳步上升,网络视听用户规模也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下游最终用户网络视听需求持续扩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人,较2021年12月同比新增3,54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5.6%。其中,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31亿,占网民整体规模的96.5%。

  庞大的网络视频用户基础孕育了较为旺盛的视频节目观看需求,而优质的视频内容资源是下游互联网视频平台、IPTV、OTTTV等媒体渠道吸引和维持最终用户的核心资源。在此背景下,各媒体渠道为吸引最终用户,提升平台流量并维系行业地位,对于优质版权内容的采购需求和投入力度预计将持续增加,这有利于行业内头部的新媒体数字版权分销商和数字内容提供商的长远发展。

  2)电视端视听服务模式趋于创新化及多样化,为新媒体数字内容提供业务带来良好发展机遇:以IPTV、OTTTV为代表的电视端视听服务具有家庭互动性强、观看受众广、沉浸性强等特点,随着新媒体行业技术的进步,通过电视终端所能提供的视听服务类型也更丰富。一方面,点播等功能可使得用户摆脱时间限制,在任意时间都能收看到喜爱的视频,另一方面,近年来电视端媒体渠道平台运营商开始逐渐探索多样化的视听节目收看体验,除传统电视剧、电影等分类专区外,新媒体平台运营商已推出诸如在线育儿、养生健康、远程教育等多元化的增值服务专区。在细分专区中,其受众人群的针对性更突出,因此对视频内容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要求愈加彰显,这也为新媒体平台运营商上游的新媒体数字内容提供业务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未来,随着电视端视听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数字内容提供服务模式的多元程度和创新水平也将同步提升,丰富新颖的视频集合专题将成为平台提升用户流量的重要方式,新媒体平台运营商围绕优质数字版权持续拓展细分增值服务专区的背景下,新媒体数字内容提供市场及新媒体数字内容提供商的重要性将愈发突出。

  3)新媒体呈现跨终端融合趋势,新媒体数字版权分销及数字内容提供商将更看重版权的全渠道权利:随着网络传输技术和速度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视频节目的新媒体渠道也呈现持续演进的趋势,视频弹幕网站、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在电视端、网页端、移动端不断涌现,最终用户的注意力正逐渐被多样化的视听服务产品所吸引。未来,各媒体渠道运营商将积极拓展多终端联动业务模式,充分的利用内容资源、平台资源和用户资源,持续深化大小屏联动、长短视频联动等跨终端和平台的新媒体融合的经营模式,这也要求新媒体数字版权分销及数字内容提供企业更看重版权全渠道权利的资源储备。

  第三节 2023-2030年中国数字版权分销行业投资风险控制策略及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建议